房事不合可以离婚吗?性事不合经常吵架我累了。

在法律上的确有过因性生活问题而离婚的案例,而本篇文章也会介绍到那些能顺利离婚的都是什么样的情况。没错,并非性生活有问题就一定能离婚,就像有很多人都想以分居为由离婚,但分居本身不符合法律要件,除非是抛家弃子,达到恶意遗弃的程度。

 

对方无法正常性行为

这种情况就是不论对方有没有意愿,都无法正常与配偶发生性行为,原则上是指被诊断判定无法性行为,根据民法第995条规定,结婚后才知道对方有这方面问题,而且无法治疗,就能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,但如果已经知道超过三年就不得请求撤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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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方不愿发生性行为

如果对方不是没办法,而是不愿意跟您发生性关系,基本上就不能请求撤销,也没有相对应的离婚要件,只能从民法1052条第二项的「其他重大事由」诉请离婚,这种情况下要满足三个要件:1.您长期求欢遭到拒绝、2.对方无正当的拒绝理由。 3.要有证据能支持,这样胜算才会高。

*不能用任何理由强迫行房,夫妻间强迫行房仍有机会构成强制性交等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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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它离婚的方式

如果无法达成共识,把离婚协议书签一签走协议离婚,就只能走诉讼一途,但要打离婚官司就一定要有法定的事由才能离婚,这时建议目光不能只聚焦在性事不合,也可以思考是否有家暴或其它的可能,找寻更有利的离婚事由,能让离婚诉讼更顺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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